RICARDO D. AMADO,请愿人,VS。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第七师,宿务市,贾斯普轻钢工业公司,和安德烈斯·贾斯普,受访者。[CA-G.R. SP编号07017]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1日
宿务市第 20 分区 [ CA-G.R. SP 第 07017 号,2014 年 12 月 1 日] RICARDO D. AMADO,请愿人,VS。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第七师,宿务市,贾斯佩轻钢工业公司,安德烈斯贾斯佩,受访者。决定 QUIJANO-PADILLA, J.:这份调卷申请书[1] 旨在修改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第 7 分部分别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和 2012 年 5 月 30 日的决定[2] 和决议[3] , Cebu City in NLRC Case No. VAC-03-000220-2011 [SRAB Case No. VI-12-50457-09] 修改了 2010 年 8 月 27 日第 VI 次区域仲裁处的决定[4] , 伊洛伊洛市,因非法解雇、未支付第 13 个月工资、服务奖励假以及为损害赔偿和律师费祈祷。此处的原告-请愿人寻求以分居工资代替复职,并判给精神损害赔偿金和 10% 的律师费。前因 本案源于申诉人兼申诉人里卡多提出的关于非法解雇、不公正减薪、未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第 13 个月工资、服务奖励假工资、欠薪、离职工资和损害赔偿的修正申诉[5] D. Amado 反对私人被告 Jaspe Light Steel Industries, Inc. 和所有者 Andres Jaspe。...
RICARDO D. AMADO,请愿人,VS。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第七师,宿务市,贾斯普轻钢工业公司,和安德烈斯·贾斯普,受访者。[CA-G.R. SP编号07017]pdf预览版
RICARDO D. AMADO,请愿人,VS。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第七师,宿务市,贾斯普轻钢工业公司,和安德烈斯·贾斯普,受访者。[CA-G.R. SP编号07017]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