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0 年 6 月 30 日第 3674 号法案 ] 一项限制向菲律宾和美国公民授予砍伐木材和使用其他林产品的许可证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不论是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合并由其授权颁布: 第 1 节. 自本法案生效之日起,任何砍伐木材的许可证、执照或特许权或在菲律宾群岛的公共森林中使用或获取其他森林产品的人应授予非菲律宾群岛公民或美国公民,或法律授予菲律宾公民类似许可的国家的公民,也不属于任何未根据菲律宾群岛法律正式注册或成立的协会或公司,其股本或上述股本中的任何权益至少有百分之六十一完全属于菲律宾公民菲律宾群岛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本法不适用于在本法批准前已合法取得许可证、执照或特许权在国家公共森林砍伐木材或利用或获取其他林产品的外国人、协会或公司。菲律宾群岛:但是,任何人、协会或公司均不得获准在菲律宾群岛的公共森林中砍伐木材或利用或获取其他林产品,无论该许可是在本法案批准之前或之后获得的,或该协会或公司的任何股东应被授权直接或间接将其利益或出售其股票给根据本法第一条没有资格持有木材或森林许可证的个人、协会或公司, 在没收其许可证或特许权的情况下: 此外, 前提是, 协会或公司的股东将其股票或权益转让给 vio本协议规定的变更不应成为没收给予该协会或公司的许可或特许权的原因,但上述转让是无效的,不得在该协会或公司的账簿中登记:最后,前提是,目前的许可证或特许权,无论其持有人的公民身份如何,都可以在到期时由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更新,并在合理必要的情况下,以允许其持有人充分利用木材或其他森林产品上述许可或特许权所涵盖的,除非上述特许权或特许权持有人曾严重违反森林法、法规或本法的规定。...
限制向菲律宾和美国公民授予砍伐木材和利用其他林产品的许可证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第 3674 号法案]pdf预览版限制向菲律宾和美国公民授予砍伐木材和利用其他林产品的许可证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第 3674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