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1 年 7 月 26 日第 2068 号法案 ] 一项规定为摩洛省聘请检察官的法案。根据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摩洛省应有一名检察官,他也应是摩洛省的当然助理检察官,并应履行其职责在摩洛省检察官的全面监督下。他应由摩洛省省长任命,但须经立法委员会确认,是获准在菲律宾群岛最高法院或美国州或地区最高法院执业的律师,或哥伦比亚特区。他应领取立法会拨款条例中为该官员确定和规定的年薪。当公共利益需要时,他应代表公众在摩洛省内的任何法院起诉犯罪,并应提供摩洛省律师可能指派给他的摩洛省助理律师服务.在就职前,他应按照第 83 号法令为省级官员宣誓就职。证券交易委员会。 2、本法自4月20日1911日起追溯生效。 1911 年 7 月 26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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