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向 ILOCOS SUR 省贷款 3000 比索、菲律宾货币、小额硬币的法案[第 1006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3年11月25日
[ 1903 年 11 月 25 日第 1006 号法案 ] 一项法案,规定向 ILOCOS SUR 省提供 3000 比索、菲律宾货币的小硬币贷款。由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即: 第 1 节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三千比索。菲律宾货币以小硬币形式借给南伊罗戈省,以促进和确保菲律宾小硬币在该省的即时流通。如此拨出的款项应以小硬币形式支付给南伊罗戈省的司库,前提是他向菲律宾群岛司库出示南伊罗戈省省议会决议的核证副本,该决议接受此类贷款并同意在本法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息偿还。 SEC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规定委员会在制定法律中的程序顺序的法案”第 2 节加快通过该法案,该法案于 9 月 20 日通过。第六,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3 年 11 月 25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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