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在勒班托邦托克省的乡镇和定居点建立地方民事政府的法案。[第 411 号法案]
[ 1902 年 5 月 28 日第 411 号法案 ] 一项规定在勒班托-邦托克省的乡镇和定居点建立地方民事政府的法案。经美国总统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第 387 号法案第 1 节至第 67 节的规定,标题为“规定在新比斯开省的乡镇和定居点建立地方民事政府的法案”特此适用于勒班托-邦托克省首府塞万提斯镇。特此将第 387 号法令第 68 至 71 节的规定适用于勒班托邦托克省的其余城镇和定居点。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九月二十六,一千九百年过去了。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2 年 5 月 28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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