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群岛医学和外科手术规范法。[第 310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1年12月04日
[ 1901 年 12 月 4 日第 310 号法案 ] 一项规范菲律宾群岛医学和手术实践的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菲律宾群岛公共卫生专员应任命菲律宾群岛医学检查委员会,并听取建议和菲律宾群岛卫生委员会的同意,由三名医生组成,他们应是合法特许和信誉良好的医学院的毕业生,并应持有医学博士学位。他们应在任命后任职三年,直至其继任者获得任命和资格为止:但第一任任命者的任期分别为一年、两年和三年,具体见其各自的任命证书公共卫生专员:并进一步规定,任何教授医学或外科的学校、学院或大学的教职员工均无资格在该委员会任职。每个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的人都应通过宣誓并签署以下就职誓言来获得资格:“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被任命为菲律宾群岛体检委员会的成员,在此郑重宣誓,我是一名优秀的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合法特许医学院或大学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的地位,我将良好和真实地履行上述办公室的所有职责,我将忠实地说明我作为该官员手中的所有资金,我将对美国政府怀有真正的信仰和忠诚,并且我毫无保留地宣誓;所以上帝保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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