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群岛海绵渔业管理法。[第 2584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6年02月04日
[第 2584 号法案,1916 年 2 月 4 日] 菲律宾群岛海绵渔业管理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的: 第 1 节. 除本法规定外,在 10 公里半径范围内从海底或珊瑚礁捕捞、收集或收集海绵属于非法行为。菲律宾群岛领土范围内的任何土地的三个海上联盟。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内政部长可授予以下人员在菲律宾群岛任何水域捕捞、收集或采集海绵的特许权: (a) 美国公民或菲律宾群岛公民。 (b) 美国陆军或海军光荣退役的士兵或水手。 (c) 根据菲律宾群岛法律正式成立的公司。 (d) 根据和凭借《巴黎条约》获得菲律宾群岛当地人政治权利的人。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所有特许权申请均应向内政部长提出,并附上所需地区海图上标明的经纬度说明,以美国大地测量局最新公布的海图为基础剧情。此类申请者必须以适当的形式宣誓,该区域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已授予或占用的任何特许权发生冲突。如果内政部长对申请人的财务责任感到满意,则可以授予特许权,但须遵守标志和浮标的正确安装和位置。所有让步都必须在每个角落用适当锚定的浮标进行标记,在浅水中,必须提交边界标记的描述。所有在特许权或许可证下工作的人必须始终随身携带该特许权或许可证的副本,以便在任何治安官或内政部长指定的其他人员要求时出示该特许权或许可证的副本以执行这些规定本法的。...
菲律宾群岛海绵渔业管理法。[第 2584 号法案]pdf预览版
菲律宾群岛海绵渔业管理法。[第 2584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