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第 715 号法案,1945 年 11 月 1 日 ] 建立赔偿委员会的法案 由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集会颁布: 第 1 节. 兹设立“赔偿委员会”,由其组成五名成员由菲律宾总统任命并经任命委员会批准,任命委员会应作为事实调查机构和机构,以确定确保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最适当方式和方法由日本武装部队在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赔偿委员会应: (a) 收集有关对政府财产、工业厂房、农作物、工作动物、农业设备、商业企业以及私人建筑物和住宅造成的损害和损失的所有必要数据; (b) 调查日本武装部队和完全或部分由日本政府推动的企业或组织扣押和没收各种形式的财产的案件; (c) 考虑日本军队违反国际法的行动造成的平民生命损失; (d) 研究可能的赔偿来源,例如 (1) 日本臣民在菲律宾拥有的财产; (2) 日本的工厂设备,可能在菲律宾用于制造纺织品、工具和电器、造船厂和码头设施; (e) 确定日本武装部队在其占领的菲律宾所有地区流通的纸币数量。证券交易委员会。 3. 非菲律宾政府官员的委员会成员应按其实际出席会议的每一天获得二十比索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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