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6 年 10 月 23 日第 67 号联邦法案] 一项为公共工程拨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 特此从菲律宾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或可能需要的款项,供局长支配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长的批准以及下文所述的规定,用于以下所述的目的: A. 公共建筑和其他未分类项目的建设、改进、维修和维护:(a)用于建设以下国家建筑: 1. 海关大楼,达沃港 P7,000,00 2. 海关大楼,黎牙实比港,阿尔拜 27,000.00 3. 碧瑶医院保留区的医院大楼 150,000.00 4. 防火金库用于在没有合适的保险库的省会城市进行契约登记 50,000.00 5. 用于员工的额外宿舍和改善 Insul 的下水道和排水系统ar Psychopathic Hospital, Mandaluyong, Rizal 30,000.00 6. 附加建筑,Western Visayas Treatment Station, Sta. Barbara, Iloilo 14,500.00 7. 邮政局邮局大楼地下室的新夹层楼 20,000.00 8. 位于 Rizal Pl,000,000 的 Muntinglupa 的新国家监狱大楼和其他结构:提供,仅 P250 的总和, 000 应在 1937 年 250,000.00 9. 宿务 Mandawe 的 Eversley Child's Leprosarium 的额外建筑物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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