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废除第 296 条、296 条、298 条、299 条和 300 条联邦法案第 466 条的法案,经修正。第1476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6年06月15日
H. No. 1468 / 52 OG No. 7, 3586(1956 年 7 月)[ REPUBLIC ACT NO. 1476,1956 年 6 月 15 日] 一项法案废除了 296、297、298、299 和 300 条的联邦法案,编号为 466,经修正.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第 296 节、297 节、298 节、299 节和 300 节,第八章,经修订的第 466 号联邦法案,特此废除: 前提是,迄今为止根据经修订的第 466 号联邦法案上述部分收取的所有费用,应继续在依上述法令之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宽恕所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收取的费用。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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