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授权巴科洛德市开垦滨海土地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4 号] 161]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7年06月20日
H. No. 962 / 43 OG No. 7, 2606(1947 年 7 月) 161,1947 年 6 月 20 日] 授权巴科洛德市开垦滨海土地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授权巴科洛德市承担并自费通过疏浚、填土或其他方式开垦与城市接壤的任何滨海土地,以便为停靠上述城市的岛际和远洋船舶建立和提供适当和充足的停靠和港口设施.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按照本规定开垦的任何和所有土地均属于巴科洛德市的财产,但开垦土地沿线的新前滩仍应为国民政府的财产。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47 年 6 月 20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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