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劳工法典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 172]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5年10月04日
MOP, Bk 9, v.4, 310 [ 行政命令编号172, 1965 年 10 月 4 日] 创建劳动法委员会包罗万象的劳动法典,以促进社会正义和保护劳动的宪法授权为指导;鉴于,还迫切需要对影响政府机构、工会、工作标准、就业、法规、司法补救措施、影响农场和工业工人、土地承租人和政府雇员的补偿的现有政策和程序进行系统和现实的调整,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采取的补救性立法措施;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迪奥斯达多·马卡帕加尔,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成立一个劳动法委员会,研究、审查和协调现有的劳动法、政策和法规,并为菲律宾劳动和社会立法的修正、修订和编纂。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劳资关系法院首席法官、菲律宾劳工团结运动主席兼总法律顾问 Vicente A. Rafael 先生;全国学徒委员会劳工主任;劳工代表 L-M 顾问委员会成员 土地关系法院执行法官 成员 司法部代表 成员 劳工部代表 成员 委员会应主席召集会议。它有权要求政府的任何部门、局、办公室、机构或机构提供其在执行工作中可能需要的信息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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