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电汇转账[BSP 备忘录第 M-2015-007 号]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6日
(纳尔)卷。 26号1/ 2015 年 1 月 - 3 月 [ BSP 备忘录第 M-2015-007 号,2015 年 1 月 26 日 ] 资金/电汇通过: 2015 年 1 月 26 日 提交日期: 2015 年 2 月 11 日 根据《监管手册》第 X806.2.i 小节鉴于与资金/电汇相关的风险,银行需要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防止它们被用于转移非法活动的收益。就此,提请相关机构在处理资金/电汇交易,特别是跨境转账时遵守相关的审慎保障措施,以确保它们不会转移非法或未经授权活动的收益,即: 作为交易监控的一部分, 所涵盖的机构必须有一个系统,使其能够了解客户的正常和合理的账户活动,并检测异常或可疑的账户活动模式。因此,基于对客户账户和交易的持续监控的风险和重要性应该是涵盖机构客户尽职调查的一部分。收款机构不得接受向非客户收款人支付资金转账的指示,除非其已进行必要的客户尽职调查以确定该收款人的真实和完整身份和存在。在跨境转账中,如果发起方为高风险客户,收款机构应加强对收款方和发起方的尽职调查。如果无法获得额外信息,或提供的任何信息或文件是虚假或伪造的,或验证过程结果不理想,收款机构应拒绝进行资金/电汇或支付资金,但不影响必要时向反洗钱委员会报告可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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