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 VOL.8 NO. 1 / 1997 年 1 月至 3 月 [ BSP 备忘录,1996 年 12 月 31 日 ] 信托规则 根据 1996 年 11 月 27 日货币委员会第 1231 号决议,关于信托、其他受托业务和投资管理活动的规则和条例(信托规则)是特此修订如下: 第 1 节。特此将第 __405.5 小节修改为:“第 __405.5 小节针对以比索计价的共同信托基金和信托及其他信托账户 (TOFA) 的准备金-其他。 1.1 以比索计价的普通信托基金的准备金 以比索计价的普通信托基金和其他具有集体投资性质的比索计价普通信托基金的法定准备金自 1997 年 1 月 3 日起,受托业务将从 15% (15%) 降至 14% (14%),并于 1997 年 7 月 4 日起降至 13% (13%)。以直接从 BSP-财政部购买的短期市场收益政府证券的形式持有。除了第 __405.1 款规定的基本保证金之外,还应针对 a. 征收所需准备金。以比索计价的共同信托基金;和 b。具有以下特征的其他管理的比索基金,具有比索计价的共同信托基金的集体投资性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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