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预先安排的就业和移民签证申请程序的程序[CID 法律说明第 1 号4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8年08月08日
(纳尔)卷。 1 NO.3 / 1990 年 7 月 - 90 月 [ CID 法律说明 NO. 41, August 08, 1988 ] 简化预先安排就业和移民签证申请程序的程序 1. 这是对 1988 年 5 月 18 日第 26 号法律指令的补充。 2. 认识到需要加快处理预先安排的就业和移民签证申请的程序。安排就业和移民签证,为满足 1988 年 2 月移民手册中规定的时间框架,采用以下简化程序:移民手册中规定了申请预先安排的就业和移民签证的文件要求的详细清单。在提交之前,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有这些文件要求已与申请一起提交。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任何文件要求不适用或无法提交,则必须在提交时给出充分的解释。只提交两份完整文件的复印件——一份由申请人在 CID 提交,另一份由接收文员盖章并返回给申请人作为其个人档案。如果出于任何原因,在 CID 中提交的申请丢失,申请人可以出示其文件副本作为提交证明;湾。将两份复印件送到底层接收区。前往 4 楼的 BSI 接收文员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如果申请不完整,BSI 受理员应退回申请,并向申请人提供需提交的附加文件清单。如果申请完整​​,BSI 接收文员应在清单上证明文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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