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泰国王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公约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5日
2018 年 3 月 5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泰国王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对收入征税的逃税公约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希望缔结一项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公约,同意如下: 第 1 条 个人范围 本公约适用于以下国家的居民缔约国之一或两者。第二条 涵盖的税种 一、本公约适用于代表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税款,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2. 对总收入或收入要素征收的所有税款,包括转让动产或不动产收益税、对企业支付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征收的税,均应视为收入税。以及资本增值税。 3. 本公约应适用的现行税种尤其是: (a) 菲律宾的情况; (i) 对个人征税; (ii) 对公司征税; (iii) 遗产税和信托税; (iv) 预扣税; (v) 股票交易税(以下简称“菲律宾税”); (b) 就泰国而言; (i) 所得税; (ii) 石油所得税(以下简称“泰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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