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公约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5年04月26日
1995 年 4 月 26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公约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希望缔结一项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公约,并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合作,同意如下:第一条 个人范围 本公约适用于作为缔约国一方或双方居民的人。第 2 条 涵盖的税收 1. 本公约应适用于税收或。代表每个缔约国征收的收入,无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2. 对总收入或收入要素征收的所有税款,包括转让动产或不动产所得的税款,均应视为收入税。 3. 公约适用的现行税收特别是: a) 在俄罗斯联邦的情况下: - 企业和组织的利润(收入)税; - 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俄罗斯税”); b) 就菲律宾而言:根据菲律宾共和国国家国内税收法典第二章(收入税)征收的所得税(以下简称“菲律宾税”)。四、本公约还应适用于在本公约签署之日后征收的任何相同或实质相似的税种,以补充或代替现有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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