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政府关于农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6日
2011 年 9 月 6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农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作为“双方”);希望通过发展农业领域的合作来加强两国现有的友好关系;认识到农业在两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希望进一步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综合企业投资;根据各自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同意如下: 第一条 目标和合作领域 双方应鼓励所有农业领域的发展,特别是但不限于牲畜和动物健康、生物燃料原料开发、乳制品、园艺、食品安全、农业综合企业管理、可持续土地管理、遗传学和生物技术、收获前和收获后加工技术和农业机械,以及植物和动物科学,包括疾病控制、检疫、害虫监测、害虫风险分析、动植物产品和农业投入国际运输检验程序合作.双方应通过本谅解备忘录第二条所列的科技合作、贸易、农业投资和其他形式的合作,促进前款所述领域的合作。第二条 合作形式 本谅解备忘录项下的合作形式应包括: a) 根据双方国内法规,包括严格遵守卫生和植物检疫协议并符合国际标准,交换遗传材料和遗传改良技术。条约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 b) 农业科技的交流和发展,包括生物燃料和原料开发技术; c) 专家、专业人士、科学家和学员的交流以及进行考察、研讨会和其他专业培训; d) 联合制定涉及技术援助的项目; e) 合作研究和联合农业研究、开发和推广,包括交换科技信息、文件和出版物; f) 合作开发收获前后的设施和农业基础设施; g) 组织关于农业相关问题和宣传的培训、专题讨论会、研讨会、论坛和会议; h) 开展战略性市场便利化活动,包括交易会、贸易促销活动以及举办特别展览和组织贸易代表团; i) 促进合资、投资、营销和其他相关合作形式; j) 双方共同商定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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