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4 月 25 日 多米尼加联邦海事和海事人员办公室与菲律宾共和国海事培训委员会代表的海员培训和认证认可协议备忘录 1. 本协议是根据经修订的 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公约)第 I/10 条第 1.2 条和海事办公室与海事办公室之间的 STCW 规则第 AI/10 节制定海事人员,以下简称多米尼克主管部门,海事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菲律宾主管部门。 2. 同意多米尼克主管部门承认菲律宾主管部门根据该公约第 1/10 条修订的 STCW 公约签发的适任证书,但须符合本协定的条款和条件。 3.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通信均应发送给以下人员: 多米尼克国:副海事管理员 The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 Maritime Registry, Inc. Office of Maritime Affairs and Marine Personnel 32 Washington Street, Fairhaven Massachusetts- 02719, USA电话:(508) 9927170 传真:(508)9927120 电子邮件:registration@dominica-registry.com 菲律宾共和国:海事培训委员会执行主任 菲律宾曼达卢永市奥提加斯大道角 EDSA 的 POEA 大楼 6 楼 电话: (632) 725-1323、725-1298、727-5716 传真:(632) 725-1266 电子邮件:info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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