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 10 月 11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澳大利亚发展奖学金技术合作促进发展总局 1. 本谅解备忘录 (MOU) 表达了澳大利亚政府 (GOA) 的谅解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 (GOP) 关于两国政府在澳大利亚发展奖学金 (ADS) 方面的责任和贡献。 2. 本谅解备忘录是根据 1994 年 10 月 28 日签署的 GOA 和 GOP 之间的发展合作总协议(“协议”)的规定签订的。 协调机构 3.1 ADS 的协调机构将是:(a ) 对于 GOA,澳大利亚国际开发署 (AusAID); (b) 对于共和党,国家经济和发展局 (NEDA) 3.2 如果 ADS 大幅扩大,协调当局将讨论未来的行政支持安排。实施组织 4.1 AusAID 可以提名一个或多个实施组织代表其在澳大利亚承担 ADS 的任何部分或多个部分。 4.2 除非双方另有安排,否则 NEDA 将是 GOP 的实施组织。 4.3 协调当局将不时共同确定一项发展合作计划,该计划将阐明 ADS 的部门口头重点。澳大利亚项目人员 5.1 “澳大利亚项目人员”是指澳大利亚国民或永久居民或非菲律宾国民或永久居民的其他人,他们在菲律宾从事本谅解备忘录项下的活动,其工资或其他费用由GOA 对活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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