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关于旅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6年02月09日
1996 年 2 月 9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家政府关于旅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家政府巴布亚新几内亚以下简称“双方”,希望加强各自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和相互了解,认识到两国在旅游领域建立合作的共同利益,进一步认识到旅游业在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知识和了解,并作为两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希望在两国技术合作协议的框架内促进和发展两国在旅游领域的合作共和国政府菲律宾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于 1990 年 7 月 20 日签署。达成以下谅解: 第一条 双方应在遵守各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进和发展在菲律宾的合作。两国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发展旅游领域。第二条 双方应鼓励和促进本国公民和第三国公民前往菲律宾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个人或团体旅行。第 3 条 双方应授权其下列主管机构执行本谅解备忘录: - 菲律宾方:旅游部 巴布亚新民航局,几内亚 方:文化和旅游部(包括 Air Niugini 和旅游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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