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双边合作联合部长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10月05日
1994 年 10 月 5 日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双边合作联合部长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 1. 鉴于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之间存在的兄弟情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及其人民,为了在友谊和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促进这种兄弟关系,并认识到两国从更密切的合作中获得的利益,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各方,决定成立部长级联合委员会,负责经济、农业和渔业、采矿和工业、贸易、能源和石化、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合作,文化体育、禁毒。 2. 联合部长委员会将探讨促进两国关系的可能性,特别是在两国有关组织之间的经济、能源、矿业、科技合作领域。三、双方将在各自国家现行规定的框架内为实现和促进此类合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4. 联合部长委员会每年至少轮流在马尼拉和德黑兰举行一次会议。 5. 为便于确定具体的合作领域,联合部长委员会可任命小组委员会。 6. 当事人认为合适的,可以设立其他小组委员会或撤销现有的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将在相互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经常开会。 7. 部长级联合委员会和分会可以根据各自国家的现行规则并根据本谅解备忘录,制定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例。...
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双边合作联合部长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pdf预览版
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双边合作联合部长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