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农业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9年11月14日
1989 年 11 月 14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在农业科技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在此以农业部为代表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在此由农业部代表,以下简称“缔约方”;希望通过农业科技领域的发展合作来加强两国现有的友好关系,并认识到两国人民在实施这种合作中所获得的好处,同意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将通过联合活动和交流,促进两国农业科技合作的发展。第二条 联合活动由缔约双方确定,并按照两国的法律和政策实施。联合活动可能包括生物技术和基因工程、园艺(水果和蔬菜加工)、乳制品、农业机械、灌溉、种子生产、合作社发展、促进农业综合企业和其他可能相互商定的领域的合资企业。第三条 合作也将通过材料和信息进行;交换科学家、实习生的交流;组织专题讨论会和会议;研究和论文的联合出版;以及双方可能同意的其他方式。第四条 成立农业联合工作组,提供指导,审查活动进展,促进合作。联合工作组每两年轮流在各自国家召开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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