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锡兰共和国交换票据以废除非移民签证要求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2年05月13日
1972 年 5 月 13 日 菲律宾共和国和锡兰共和国就废除非移民签证要求交换照会 注:该协议于 1972 年 5 月 13 日生效。参考:该协议还公布于 XI DFA TS No . 1, p.59 1972 年 5 月 13 日 阁下: 谨提及我们两国政府代表就取消对我们两国公民的非移民签证要求的提议的谈话,并确认以下谅解: 1. 持有各自政府签发的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或足够购买的外汇,并希望进入对方领土以进行任何合法的“非移民”目的,如旅游、娱乐的公民, 运动, 健康, 家庭原因, 商业或宗教朝圣, 可在任何授权入境口岸自由进行, 而无需获得专业签证菲律宾公民在锡兰停留不超过30天,锡兰公民在菲律宾停留不超过五十九天。 2. 锡兰或菲律宾公民在锡兰停留超过三十天,在菲律宾停留超过五十九天,需要办理通常的签证手续。 3. 第 1 段中提到的免签证要求并不免除锡兰或菲律宾公民遵守东道国有关外国人入境、居住、就业或职业的法律法规。无法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人员可能会被所在国拒绝入境。 4.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权拒绝或驱逐任何其认为不受欢迎的人。...
菲律宾共和国和锡兰共和国交换票据以废除非移民签证要求pdf预览版
菲律宾共和国和锡兰共和国交换票据以废除非移民签证要求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