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12日
2005 年 12 月 12 日,吉隆坡关于建立东盟宪章 WE 的宣言,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东盟成员国,在吉隆坡第 11 届东盟峰会之际;意识到东盟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以及将其人民联系在一起的现有历史、地理和文化联系;承认1967年《东盟宣言》(曼谷宣言)是东盟的创始文件,它代表了东南亚国家在友谊与合作中团结起来,通过共同努力和牺牲,为各国人民和子孙后代谋求安全的集体意愿和平、自由和繁荣的祝福;承认多年来东盟的愿景、战略和倡议为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认识到相互尊重东盟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国家认同,为东盟共同体稳步发展以应对未来挑战营造了良好环境;渴望实现《东盟协和二宣言》(巴厘协和二)及其行动计划和路线图以及将东盟设想为东南亚国家协调一致的 2020 年东盟愿景中所设想的东盟共同体。外向型,生活在和平、稳定和繁荣中,在充满活力的发展和充满关爱的社会社区中结成伙伴关系;认识到全球和区域经济和政治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而且还在不断变化,因此需要东盟及其社区建设努力发展和适应这些变化和挑战;认识到建立一个能够应对实现东盟共同体挑战的适当的东盟体制框架的重要性;深信东盟宪章有必要在未来几年为东盟奠定坚实的基础,并促进面向东盟共同体及其他地区的社区建设;首先,我们致力于建立东盟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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