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 年 1 月 26 日 国际开发协会的协议条款 注:菲律宾的接受书于 1960 年 10 月 28 日交存联合国秘书长。该协议于 1960 年 9 月 24 日生效,关于菲律宾,1960 年 10 月 28 日。参考:本协议也发表在 439 UNTS,第249. 本协定代表其签署的各国政府, 考虑到: 为建设性经济目的而进行的相互合作、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平衡增长,促进了有利于维护和平与世界繁荣的国际关系;加速经济发展以促进欠发达国家提高生活水平和经济社会进步不仅符合这些国家的利益,而且符合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增加国际公共和私人资本流动将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以帮助开发欠发达国家的资源;特此同意如下: 介绍性条款 国际发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并按照以下规定运作: 第一条 目的 协会的宗旨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从而提高欠发达地区或协会会员国的生活水平,特别是通过提供资金以满足其重要的发展要求,其条款比传统贷款更灵活,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更小,从而促进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的发展目标并补充其活动。...
国际开发协会协议条款pdf预览版国际开发协会协议条款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