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5年06月26日
1945 年 6 月 26 日《联合国宪章》注:该公约于 1945 年 8 月 30 日由参议院通过,SR No. 15。菲律宾的批准书于 1945 年 10 月 11 日交存联合国。前,1945 年 10 月 24 日。 参考:本公约也在 I DFA TS No. 1, p. 55. 第一章 宗旨和原则 第 1 条 联合国的宗旨是: 1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此:采取有效的集体措施,防止和消除对和平的威胁,镇压侵略或其他破坏和平的行为,并以和平方式,并按照正义和国际法的原则,调整或解决可能导致破坏和平的国际争端或局势; 2 在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加强普遍和平; 3 实现国际合作,解决经济、社会、文化或人道主义性质的国际问题,促进和鼓励对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长期尊重,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 4 成为协调各国行动以实现这些共同目标的中心。第 2 条 本组织及其成员为实现第 1 条所述宗旨,应按照下列原则行事。 1 本组织基于其所有成员主权平等的原则。 2 AH 会员,为确保全体会员享有会员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真诚地履行其根据本章程所承担的义务。...
联合国宪章pdf预览版
联合国宪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