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令 2006 S 40/200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2006 年《受保护场所令》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附表第 S 40 号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案(第 256 章)《2006 年保护区令》行使第 5 条赋予的权力( 1) 根据《保护区和保护区法》,内政部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06 年《保护区法》,并于 2006 年 1 月 25 日开始实施。为受保护的地方 2. 附表第二栏所述的场所特此宣布为该法案的受保护场所,任何人不得进入这些场所,除非他拥有由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或已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的准许进入该处所。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附表 第一栏 管理局 第二栏 受保护的地方 供水(植物)部主任 (1) WOODLEIGH WATERWORKS。 COMPLEX WOODLEIGH 所有该区域均属于州地块 MK17 8528MPART 和 MK178813WPART、65 Woodleigh WOODLEIGH Park、COMPLEXWOODLEIGH WATERWORKS 的一部分,面积约为 181,551.464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由在上述 WOODLEIGH COMPLEX WOODLEIGH WATER 的拐角处开始占用该点是北纬 35,963.561 米和 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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