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赔偿)(用于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脑会议的车辆——豁免)(第 2 号)(取消)通知 2018 S 410/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4102018 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410 号机动车(第三方风险和赔偿)法(第 189 章)机动车(第三方风险和赔偿)(用于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峰会的车辆)(第 2 号) (取消)通知 2018 年段落的安排第 1 段。 2. 引证和启动 取消 在行使《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赔偿)法》第 23 条赋予的权力时,交通部长作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 本通知为 2018 年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赔偿)(用于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脑会议的车辆豁免)(第 2 号)(取消)通知,于 6 月 20 日起实施2018. 取消 2. 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赔偿)(用于美利坚合众国与民主党峰会的车辆) tic 朝鲜人民共和国豁免) (No. 2) 2018 年通知(G.N. No. S 3982018)被取消。 S 4102018 2 2018 年 6 月 18 日制作。LOH NGAI SENG 新加坡交通部常任秘书。 MOT.LT.271.6.02.0.18; AGLEGISSL18920152 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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