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阿司匹林产品标签)规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0年
药品(阿司匹林产品的标签)法规 目录 1 引文 4 处罚立法历史 2 标签细节 3 薄片或条的标签 药品法案(第 176 章,第 34(1)(h)、44 和 74 节)阿司匹林产品)法规 Rg 7 GN第 S 2302000 号 2000 年修订版(2000 年 1 月 31 日) 1987 年 12 月 1 日 1. 本条例可引称为《药品(阿司匹林产品标签)引证条例》。标签详情 2.(1) 任何人不得销售或供应任何含有阿司匹林或乙酰水杨酸的药品,除非容器或包装上贴有或展示 2000 年 1 月 31 日出版的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PDF 创建日期为 27 2022 年 2 月 药品标签包含以下英文警告 注意事项 除非在医生的指导下,否则不得给予 16 岁以下的人。 (2) 第 (1) 款中提及的注意事项应在容器或包装标签的显着位置印刷或以其他方式标记,以便在正常情况下易于被药品的有意购买者或使用者阅读。购买或使用条件。片材或条材的标签 3. 如果容器为气泡、泡罩或其他密封单元形式,是由类似容器的片材或条材组成的连续系列的一部分,则第 2(1) 条应被视为如该规例所提述的警告以频繁间隔印制或展示或以其他方式标示于容器的薄片或条带的显眼位置,即属已获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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