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的版本 1969 年建筑研究征费法案 1969 年第 23 号公共法案 同意日期 1969 年 9 月 11 日 生效日期见第 1(2) 条 注意 议会顾问办公室已使用第 2 小节下的权力对该版本进行了编辑和格式更改《2019 年立法法案》第 3 部分。本版本末尾的注释 4 提供了其中包含的修订列表。本法由商业、创新和就业部管理。内容 标题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约束皇家建筑研究征费的法案 4 部长可以规定征费率 5 建筑商支付征费 6 提交仲裁 7 获取信息以评估应付征费金额的权力 8 支出税费 9 任命代理人收取税费的权力 协会会员资格 10 协会会员资格 财务规定 11 必须保存会计记录 11A 必须准备财务报表 12 任命审计员 12A 财务报表审计 13 财务报表副本发送给部长和成员 14 将发送给部长的规则副本 15 即使协会规则中有任何相反规定,仍要适用的财务规定 杂项规定 16 协会官员的犯罪行为用于建筑行业的技术和材料1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可称为 1969 年建筑研究征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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