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风险管理令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告、规则和条例 383 牙买加宪报补充公告、规则和条例卷。 CXLIII 2020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 383 第 71 号第 69 号 灾害风险管理法 灾害风险管理(执法措施)(第 4 号)令,2020 年 鉴于负责备灾和应急管理的部长已书面通知牙买加似乎受到 SARS CoV2(冠状病毒 COVID19)的威胁或影响,除《灾害风险管理法》明确规定的措施外,应立即采取措施,鉴于 3 月 13 日, 2020 年,总理下令宣布整个牙买加现在成为灾区,因此,在行使《灾害风险管理法》第 26(2) 条赋予总理的权力以及由此赋予的所有其他权力时,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 本命令可引用为 2020 年灾害风险管理(执法措施)(第 4 号)令,自 2020 年 4 月 22 日起生效。384 PROC警告、规则和条例 2020 年 4 月 21 日 2. 本命令中规定的措施旨在消除或以其他方式防范或减轻 SARS CoV2(冠状病毒 COVID19)的威胁或影响及其可能的后果.三、(一)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牙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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