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2015-315 养老金机构偿付能力限额计算和投资多元化法案

相关行业:修正案
报告地区:芬兰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根据议会的决定,作出以下规定: 第 1 章 一般规定 第 1 节 范围 本法适用于由《就业养老金保险公司法》(354/ 1997),养老金基金会和养老基金法 (946/2021) 或海员养老金法案 (1290/2006) 中提到的养老金基金会或养老基金,简称海员养老基金(养老机构)。 (19.11.2021/956) 本法第 4-7、7a、26 和 27 节适用于农业企业家养老金机构。 (29.1.2016/99) § 2 关于在偿付能力计算中考虑风险的一般规定 在计算偿付能力限额时,养老金机构必须根据下文 § 11 中定义的风险分类考虑与其运营相关的风险。对于每项投资,必须考虑影响投资的所有基本风险。在计算偿付能力限额时,计算每个风险类别的风险值和预期收益,并考虑投资集中带来的风险。此外,在计算中考虑了风险类别之间的依赖关系,如下所述。养老机构的投资分配超过本法规定的多元化限额的,必须按以下规定提高偿付能力限额。第 3 节 定义 本法中的含义如下: 1) 股权风险是指股权价值下降对养老金机构资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2)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上升对养老机构资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3) 信用保证金风险是指信用保证金增加对养老机构资产的影响的风险; 4) 不动产风险是指不动产价值下降对养老机构资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5) 货币风险是指货币兑欧元贬值的风险及其对养老机构资产的影响; 6) 商品风险是指商品价值下降对养老机构资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7) 回报要求风险,是指养老机构无法获得投资回报要求所要求的回报的风险; 8) 保险风险,是指保险事件对养老机构造成的风险; 9) 受监管市场是指《证券市场法》(746/2012)第 2 章第 5 节中提及的受监管市场和第 2 章第 9 节中提及的多边交易体系,以及受监管市场和多边交易体系处于与他们相当的另一个状态; 10) 多头投资,当分配给它的特定风险类别的假设损失实现时,其价值减少; 11) 空头头寸的投资,当特定风险类别的损失假设实现时,其价值增加; 12) 净头寸是特定投资的多头和空头头寸之差; 13) 由持续时间修改的持续时间; 14) delta是衍生合约的市值对目标资产价格变动的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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