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堡消费者保护法,1995

相关行业:民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95年12月01日
伊斯兰堡消费者保护法,1995 年 内容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理事会。权威。理事会会议。理事会的目标和职能等。 禁止虚假广告等。 处理投诉的程序。 8 即决尝试的权力。处罚。上诉。规则。理事会豁免权等。 伊斯兰堡消费者保护法,1995 年第 1 号法。 1995 年第 III 号法案 规定促进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案 鉴于为促进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与之相关和附带的事项提供便利 特此制定如下 1. 简短标题、范围和开始。(1) 本法可称为伊斯兰堡消费者保护法,1995 年。 1. 它延伸至伊斯兰堡首都地区。 2、即刻生效。 2. 定义。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内容,否则 (a) 当局是指伊斯兰堡会议法院 (b) 投诉是指 (i) 消费者 (ii) 消费者协会和 (iii) 联邦政府,伊斯兰堡首都直辖区首席专员,资本发展局或由上述机构授权代表他们向该局提出投诉的任何个人或机构 (c) 消费者是指 (i) 购买商品以获取已支付或已支付对价的任何人或部分支付和部分承诺支付或在任何延期付款或租购系统下,包括此类商品的任何用户,但不包括为转售或任何商业目的获得此类商品或(ii)租用任何商品的人或已支付或承诺或部分支付和部分承诺或在任何延期付款系统下的对价的服务,包括此类服务的任何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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