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美联社(接管)条例,1961 年(由 2002 年第 20 号条例废除,第 23 条))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61年06月15日
巴基斯坦联合出版社(接管)条例,1961 年 内容 简称和开始。定义。接管美联社的权力。接管后美联社的管理等。事业的未来管理。追缴会费。美联社的官员和雇员。赔偿。制定规则的权力。 10 免疫。巴基斯坦联合报业(接管)条例,1961 年第 1 号条例XX OF 1961 1961 年 6 月 15 日 一项使中央政府能够接管巴基斯坦美联社有限公司的法令。鉴于,由于行政和财务崩溃,被称为巴基斯坦美联社的事业不再能够运作,鉴于公共利益,中央政府应接管该事业以确保自由和高效因此,根据 1958 年 10 月 7 日的公告,并为此行使赋予他的所有权力,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条例 1. 简称和生效。(1) 本条例可称为 1961 年巴基斯坦美联社(接管)条例。 (2) 立即生效。 2. 定义。在本条例中,美联社是指根据 1913 年《公司法》(1913 年第 VII 号)于 1960 年 5 月 28 日以巴基斯坦美联社有限公司的名义注册的公司。 3. 接管美联社的权力。 (1) 1 尽管任何其他现行法律、任何信托或 wakf、或任何契据或其他文书中有任何规定,联邦政府仍可通过官方公报中的通知,接管美联社在通知中可能指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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