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 BIG MAK BURGER, INC.,请愿人,诉麦当劳公司,答辩人。[G.R. 【第23307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4日
第826章246 第一师 [ G.R. 2018年2月14日第233073号] L.C. BIG MAK BURGER, INC.,请愿人,诉麦当劳公司,答辩人。 TIJAM, J. 决定:这是根据规则 45 对 Certiorari[1] 进行审查的请愿书,对上诉法院 (CA) 2017 年 2 月 2 日的决定 [2] 和 2017 年 7 月 26 日的决议 [3] 提出异议在 CA-GR CR No. 36768 题为 McDonald's Corporation v. L.C. Big Mak Burger, Inc. 和 Francis Dy(以 L.C. Big Mak Burger, Inc. 总裁的身份)。事实前因 即时请愿源于第 90-1507 号民事案件,麦当劳公司(被告)针对 L.C. 提起诉讼。 Big Mak Burger, Inc.(请愿人)因商标侵权和不公平竞争被抽签到马卡蒂市地区审判法院(RTC)第 137 分庭(侵权法院)。 [4]在上述案件中,侵权法院根据请求发出初步禁令,于 1990 年 8 月 16 日发布命令[5],指示请愿人不要: a) 将其快餐店业务用于名称“Big Mak”或任何其他标志、文字、名称或设备,通过彩色模仿可能会混淆、误导或欺骗公众相信[申请人的]商品和服务来自、或由其赞助或附属与 [被投诉人] 的商标,以及以其他方式不公平地交易麦当劳商标,尤其是“BIG MAC”商标的声誉和商誉; b) 销售、分销、宣传、要约出售或促使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被描述为或声称由 [被告] 制造的任何物品; c) 直接或间接使用任何标志,或做任何组合或事情,可能会导致公众相信[申请人]及其产品和服务以任何方式与[被申请人]及其产品和服务相关联在首都管辖范围内的这些地方。...
LC BIG MAK BURGER, INC.,请愿人,诉麦当劳公司,答辩人。[G.R. 【第233073号】pdf预览版
LC BIG MAK BURGER, INC.,请愿人,诉麦当劳公司,答辩人。[G.R. 【第233073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