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菲尔。第299章第 174066 号,2010 年 10 月 1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RNESTO NAZABAL Y CASTELO, JR.,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MENDOZA, J.:该上诉违反了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 2006 年 6 月 30 日的决定[1]。 HC CR 第 01257 号,确认并修改了 2004 年 12 月 10 日地区审判法院 2004 年 12 月 10 日的决定[2],Tabaco 市 (RTC) 第 15 分庭,在第 T 号刑事案件中判定被告 Ernesto Narzabal 犯有强奸杀人罪-3772。事实 2002 年 6 月 26 日,被告 Ernesto Narzabal, Jr. 在 RTC 被控犯有强奸杀人罪这一特殊复杂罪行。信息内容如下: 大约在 2002 年 3 月 2 日晚上 10 点左右,或多或少,在 Barangay Sta 的 Purok 2。菲律宾阿尔拜省马利瑙市的埃琳娜,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以猥亵的设计,通过暴力、武力和恐吓手段,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与 AAA 发生性关系,[3] 违反她的意愿和同意,并且在此情况下,被指控意图杀人、背信弃义并利用优势力量,在当时和那里进行了故意、非法和重罪的攻击,攻击、勒死脖子并在水泥地板上敲打上述 AAA 的头部,导致她死亡,对她的合法继承人造成损害和偏见。违反法律的行为。...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RNESTO NAZABAL Y CASTELO, JR.,被告-上诉人。[G.R. 174066号】pdf预览版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RNESTO NAZABAL Y CASTELO, JR.,被告-上诉人。[G.R. 174066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