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菲尔。 1066 第一师 [ G.R.第 123113 号,2000 年 3 月 31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ERRY ABALDE,被告上诉人。判决 PARDO, J.:被告 Jerry Abalde 对南哥打巴托 Koronadal 地区审判法院第 25 分庭的判决 [1] 提出上诉,认定他犯有法定强奸罪 [2] 和三 (3) 项强奸罪 [ 3] 并判处他四 (4) 项无期徒刑,并处以法律规定的所有附属处罚并支付费用。初审法院进一步下令被告向原告 Ervie Tonelete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为 P50,000.00,在每起案件中,从最终判决到全额支付的合法权益。 [4] 1991 年 8 月 23 日,南哥打巴托的第一助理省检察官艾萨克·阿尔韦罗 V.莫兰向南哥打巴托科罗纳达尔第 25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提交了八 (8) 份单独的信息[5],指控杰里·阿巴尔德强奸,如下: 第 701 号刑事案件 “1990 年 9 月的一天晚上,在菲律宾南哥打巴托省坦巴干市的 Barangay Albagan,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在手持刀并通过武力、暴力和恐吓手段的情况下,当时并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当时不满十二 (12) 岁的申诉人 ERVIE TONELETE 发生性关系,违背她的意愿。...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ERRY ABALDE,被告上诉人。[G.R. 【第123113号】pdf预览版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ERRY ABALDE,被告上诉人。[G.R. 【第123113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