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和省设立初审法院的法案。[第 24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0年10月17日
[ 1900 年 10 月 17 日第 24 号法案 ] 为保和省设立初审法院的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即:SECTION。 1. 特此在薄荷岛的塔比拉兰设立薄荷岛省的三级初审法院,与菲律宾群岛最高法院具有与初审法院相同的属性和联系马尼拉省的实例。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本院的书记员及必要的下属官员由本院的法官任命。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正式任命的该省总检察长在该省任命财产登记官之前履行财产登记官的职责。证券交易委员会。 4. 特此授权本院书记员在本省指定公证员期间履行公证员职责。证券交易委员会。 5. 为维持该法庭,特此提供以下薪金: 法官,每年 2250 美元。对于省检察长,每年一千八百美元。对于口译员,每年七十二美元。对于一个文员来说,每年一千二百美元。全部以墨西哥货币或等值的美国货币支付。证券交易委员会。 6. 在开始履行职责之前,前一节中提到的每一名军官都应按照菲律宾群岛美国军事总督办公室发布的第 20 号一般命令中的规定宣誓就职,系列一千八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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