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对 1972 年取得的未申报收入和/或财富进行税收特赦,但须符合某些条件[总统令157]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3年03月16日
[ 总统令编号。 157, March 16, 1973 ] 宣布对 1972 年获得的未申报收入和/或财富进行税收特赦,但须符合某些条件清廉的新社会;鉴于,根据经修订的第 23 号总统令,税收特赦仅涵盖截至 197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获得的免税收入和/或财富;鉴于,在 1972 年 1 月 1 日至 1972 年 9 月 21 日戒严令颁布期间,社会上的一些部门可能在过去的做法和不法行为的惯性下工作,从而留下了他们的一些收入、财富和其他未记录和/或未报告的收购,使他们受到我们现行法律规定的制裁;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菲律宾宪法赋予我的权力,作为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并根据第. 1972 年 9 月 21 日的第 1081 号法令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的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正,为了给犯错的纳税人一个真正的清白,特此颁布法令:经修正的第 23 号总统令同样适用于在 1972 年获得的未记录或隐藏收入和/或财富的纳税人,但须符合以下条件:只有那些适当利用经修正的第 23 号总统令的人,才能利用根据本法令给予的特赦;湾。以日历年为基础的纳税人,必须为 1972 纳税年度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对于以财政年度为基础的纳税人,要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应涵盖截至 12 月 31 日的期间,仅限 197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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