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全国青年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青年联合会关于青年事务合作的协议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4月27日
2005 年 4 月 27 日 菲律宾共和国全国青年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青年联合会关于青年事务合作的协议 菲律宾共和国全国青年委员会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愿巩固双方友好关系,促进两国青年友谊发展,增进两国青年相互了解,促进和推动青年与青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两国;认识到和平友好、相互尊重和平等合作原则的重要性; .兹就双方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加强双边青年事务合作,双方将在以下领域和形式开展合作: 一、共同举办“100名菲中青年交流计划” ” 2005年6月至2006年5月,分两(2)至四(4)批或两国认为适当的时间,纪念菲律宾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30周年中国; 2.青年领袖交流访问; 3.鼓励青年企业家与经济实体开展经贸合作; 4. 加强两国青年研究、青年出版物、青年论坛和会议等文件和信息交流;促进青年媒体之间的合作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合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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