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公路网项目发展部长级谅解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9年09月15日
1999 年 9 月 15 日 部长级了解东盟公路网项目的发展 我们签署人,参加了 1999 年 9 月 15 日至 16 日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五届东盟交通部长会议;忆及东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颁布的以下政策指令: 1. 1987 年 12 月 15 日签署的 1987 年马尼拉宣言,其中规定应加强现有的交通系统,最终形成一个整体的东盟交通网络; 2. 1997 年 12 月 15 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通过的《东盟 2020 年愿景》,除其他外,解决了发展一体化和协调的跨东盟交通网络; 3. 1998 年 12 月 15 日通过的河内行动计划,其中规定加强合作发展跨东盟交通网络作为东盟货物和人员流动的干线或主要走廊,包括主要道路(州际公路) 网络等,以及东盟公路网络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4. 1998 年 12 月 16 日签署的 1998 年河内宣言,呼吁通过扩大交通联系和提供高效优质的基础设施来发展和加强东盟区域基础设施。进一步回顾我们根据 1996 年 3 月 18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签署的《东盟交通运输合作部长级谅解》的进一步决心,以建立和发展协调统一的区域交通运输系统,促进国家网络的互联互通和接入,并加强和提高在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现有合作努力;注意到东盟公路专家和高级交通官员会议在发展东盟公路网项目方面正在进行的合作活动稳步推进;重申我们在 1997 年 2 月 28 日在泰国清迈举行的第二届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的承诺,即共同开发一个完整的公路网络系统,将东盟成员国连接在一起,并在设计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技术标准上兼容;认识到东盟公路网项目是东盟地区更大更紧密一体化以及促进区域贸易、投资和旅游机会所必需的关键基础设施支持设施;特此同意: 第 I 条 目标 本关于东盟公路网项目发展的部长级谅解的目标是: (a) 提供体制机制,使东盟公路网的战略路线配置和统一技术设计标准正式化,是整个跨东盟交通网络的主要道路(州际公路)组成部分; (b) 制定由具有区域意义的优先公路项目组成的东盟公路基础设施发展计划,通过官方发展援助(ODA)、私营部门或公私部门联合安排的项目融资或由个别东盟成员国,视需要而定; (c) 促进与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的合作,以确保东盟道路标准和道路安全要求的技术兼容性,并在东盟内部以及与邻近或毗邻地区建立更强大的道路运输联系和联系; (d) 加强合作,为整个东盟地区的国际道路交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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