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关于跨东盟天然气管道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07月05日
2002 年 7 月 5 日 东盟关于跨东盟天然气管道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忆及 1986 年 6 月 24 日在马尼拉签署的《东盟能源合作协定》,该协定强调成员国之间在开发能源资源方面的合作,以加强各个成员国的经济复原力以及东盟的经济复原力和团结;进一步忆及 1995 年 12 月 15 日在曼谷签署的《东盟能源合作协定修正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东盟有重点的能源合作,在能源的各个领域开展合作活动;注意到 1986 年 6 月 24 日在马尼拉签署的《东盟石油安全协议》,该协议为原油和/或石油产品在短缺和供应过剩的时期/情况下建立了东盟紧急石油共享计划;认识到能源自给自足可以通过国家和多国努力实现本土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开发、分配和运输,并以既保护资源又保护环境和人类栖息地的方式进行;还注意到 1995 年 12 月 15 日的曼谷首脑会议宣言进一步强调了东盟能源合作的重要性,该宣言指出,东盟应通过资源的多样化、开发和保护以及能源的有效利用来确保能源供应的更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以及更广泛地应用无害环境技术;并且,正如 1997 年 12 月 15 日在吉隆坡举行的东盟第二次非正式峰会所强调的 2020 年东盟愿景中所强调的那样,呼吁开展合作活动,旨在通过跨东盟天然气管道在东盟内建立天然气等互连安排( TAGP)项目;意识到 TAGP 项目的发展是东盟政府首脑于 1998 年 12 月 16 日在第六届东盟峰会上批准的河内行动计划和东盟通过的 1999-2004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中的一项具体能源计划1999 年 7 月 3 日在曼谷举行的第 17 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在东盟能源部长的主持下,将实施 TAGP 的责任委托给了东盟石油理事会(ASCOPE),并由 ASCOPE 制定了 TAGP 任务与国家联络点和相关机构合作实施 TAGP 项目;考虑到天然气是东南亚地区丰富、清洁、安全和环境友好的替代能源,并通过拟议和未来的 TAGP 互连(以下简称“管道”)实施区域运输计划") 成员国之间将刺激经济发展并加强该地区的能源安全;铭记有必要承认、协调和合理化这些天然气生产、分配和利用的努力、计划和计划;承认需要成员国政府的参与和私营部门的参与来支持这些天然气计划和计划;已同意如下: 第 I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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