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的 1994 年第 2 号法令

报告地区:巴林
发布时间:1994年02月16日
1994 年第 (2) 号法令 我们,伊萨·本·萨勒曼·阿勒哈利法,巴林国埃米尔。在仔细阅读宪法后,经 1975 年第 (24) 号法令修正的 1975 年第 (4) 号埃米尔法令、1970 年第 (8) 号法令关于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和关于广告管理的 1984 年第 (7) 号法令和 1973 年第 (14) 号法令,关于公共卫生的 1975 年第 (3) 号法令,经第 ( 1978 年第 18 号法令和 1989 年第 (16) 号法令和 1977 年第 (13) 号法令颁布了组织建筑物的法律,根据住房部长的建议,并在听取了议会议,并在部长会议批准后,我们​​颁布了以下法律: 第 - 1 - 本法律关于城市规划的规定适用于巴林国的各个地区。住房部是国家级组织和指导城市化总体政策和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和规划的机构,并负责根据本法对这些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住房部——通过自然规划部或专门咨询办公室或两者兼而有之,并与该国有关当局合作——制定城市和乡村的总体规划项目,使其具有一般性、综合性、满足城市需求和基础环境、社会、经济和城市研究。准备这些项目的优先事项由住房部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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