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igikogu 法案成员的地位

相关行业:宪法
报告地区:爱沙尼亚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4日
Riigikogu 法案成员的地位 2007 年 6 月 14 日通过 RT I 2007, 44, 316 于 2007 年 7 月 14 日生效,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部分在第十二届国会任期开始之日。由以下法案修改(显示) 第 1 章一般规定 § 1. Riigikogu 成员的身份 Riigikogu 成员是根据宪法第 60 条和 Riigikogu 选举法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 § 2. 法案的适用范围 (1) 本法案规定: 1) 国会议员权力的开始、暂停和终止的依据、时间和程序; 2) 成为国会候补委员和终止其任期的依据和程序; 3) 国会议员的就职宣誓和授予程序; 4) 国会议员的权利和义务; 5) 与国会议员办公室不相容的办公室; 6) 保证议会成员的活动。 (2) 国会议员不受公共服务法或雇佣合同法的保护。 [RT I,06.07.2012,1 - 生效。第 2 章 RIIGIKU 议员权力的开始、中止和终止 § 3. Riigikogu 议员任期的开始 Riigikogu 议员的任期从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开始。 § 4. 终止与议会议员职务不符的雇佣关系和服务关系 与议会议员职务不符的雇佣关系或服务关系,如果在受聘日期之前未终止雇佣关系或中止雇佣关系,则视为终止雇佣关系。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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