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自愿)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1916年05月09日
运输(自愿) 1 《运输(自愿)法》第 1 章。 74. I916.1 5 月 9 日 1. 本法可引述为“运输(自愿)”简称。行为。 2. 下文所述的主题,无论是在本法案通过之前还是之后,如果确实存在,则无论是在本法案通过之前还是之后,均不得自愿转让任何土地、物业或遗产;我是善意的,没有任何欺诈的意图,应该是欺诈的。此后因任何随后的有偿购买而被视为英国第 27 号伊丽莎白一世法案第 4 章所指的欺诈或欺诈行为,或因任何此类购买时作出的转让而根据上述法案的任何规定被击败, 尽管有任何法治。 3. 本法不适用于本法规定自愿转让的任何土地、矿权不适用的任何情况。或遗产随后但在本法案通过之前已将相同的土地、物业或遗产处置或处理给或有利于购买者的有价购买者。 4. 在本法中,转让包括上述联合王国法或《产权登记法》中提及或提及的每一种解释处置方式。站。我包含此页面是由 L.N. 授权的。 48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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