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公告停止建设的违规电站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2005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第38号)为保持国民经济和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长远利益,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发2004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专家论证评议,清理出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不能纳入近期电力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