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2014-1440 政府关于应用科学大学运营收费的法令

相关行业:修正案
报告地区:芬兰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根据《应用科学大学法》(932/2014)第 12 条第 2 款: § 1 收取的学费 在第 10 条第 2 款中提到的应用科学教育的开放大学根据《应用科学大学法》(932/2014) 的规定,在作为单独研究组织的教学中,每项研究最多可向学生收取 15 欧元 - 从属于权利的学分。尽管有第 1 小节的规定,但在《应用科学大学法》第 11 a 条所指的专业化培训中,作为学习权的一部分,每个学分最多可向学生收取 120 欧元的费用。 § 2 学习材料和用品的费用 如果应用科技大学让学生个人使用学习结束后留在学生身上的学习材料或工作工具、设备、材料或其他用品,应用科技大学可以根据成本价值为他们收取费用。上述第 1 小节所指的教学材料和用品不被视为教育工具、机器、装置、防护服、职业安全法规要求的设备、属于应用科学大学的教学用材料和用品以及其他类似物品。仪器。 § 3 (10.12.2015/1461) 应用科学大学的收费决定和考试 如果学生因忽视应用科学大学法第 29 条规定的注册义务而失去学习权利并申请再次成为学生的权利,处理申请将收取 50 欧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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