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壳牌石油公司,请愿人,VS。 CARLOS ANG GOBONSENG, JR.,受访者。[G.R.不。 163562]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21日
528菲尔。第724章不。 163562,2006 年 7 月 21 日] 菲律宾壳牌石油公司,请愿人,VS。 CARLOS ANG GOBONSENG, JR.,答辩人。判决 GARCIA, J.:在这份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进行审查的请愿书中,请愿人 Pilipinas Shell Petroleum Corporation(以下简称 Pilipinas Shell)寻求撤销和搁置 2003 年 10 月 10 日的判决 [1] CA-GR 上诉法院 (CA) CV No. 63777,正如其 2004 年 4 月 13 日的决议 [2] 中所重申的那样,推翻了杜马格特市内格罗斯东方地区审判法院 (RTC) 早先在收取租金和损害赔偿的诉讼中的裁决该案由本案被告人Carlos Ang Gobonseng针对本案请愿人(其中包括)提起诉讼。寻求收取的租金与位于杜马盖地市 Real - Urdaneta 街角的 Lot No. 853-A 的加油站有关。事实背景:1982 年 1 月 5 日的某个时候,第 853-A 号地段的原所有人 Julio Tan 牧师以 130 万披索的价格将其卖给了被告,尽管双方签署了绝对销售契约,显示的金额仅为 P13,000.00,显然是为了避免在登记和所有权转让给买方时支付正确的法律费用。然而,在同一天,双方为反映其真实意图,签署了一份协议备忘录,其中详细说明了交易的真实条款和条件,即:购买价格为 P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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