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农业、灌溉及其他相关领域的合作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5月16日
2000 年 5 月 16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农业、灌溉及其他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菲律宾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希望在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菲律宾共和国(“菲律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之间现有的友好关系;认识到农业在国家发展和提高各国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重要性;推进1999年9月菲律宾农业部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长在中国北京签署的农业领域合作协议,以及农业部与中国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和农业机械进出口公司 (CAMC) 去年 2000 年 2 月;认识到需要在农业及相关领域开展合作,将农业现代化为技术型产业,让农民获得资产、技术、资源和服务;希望促进和促进菲律宾和中国在农业现代化和发展领域的合作与团结,从而确保提高所有食品和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效率;承认高效、负担得起和适当的灌溉系统、农业机械化、收获后设施和培训对确保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意如下: 第一条总则 缔约双方应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促进农业领域的技术、经济和贸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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